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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19-11-22 打印】 【 关闭

投诉人(珑湖湾小区的居民):

    您于2019年9月27日通过来信向江门市信访局反映关于丹灶联合村对面的明原钢模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每天排放有毒气味问题事项。我们于2019年10月8日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到江门市明原钢模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从事五金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料→铣面→铣边→钻孔、攻牙→粗挖→研磨→精加工→精磨→组装→成品,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无组织排放。我局已于2019年11月14日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的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监测,根据2019年11月15日的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无组织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局将对江门市明原钢模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议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瑞源,联系电话:3291965)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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