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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20-02-27 打印】 【 关闭

欧小姐:

       你于2020年1月13日通过来信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蓬江区吉利街一号之一地铺名城快餐店未安装隔油池问题的投诉事项,我局于1月16日接收并受理,现将调处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你反映的蓬江区吉利街一号之一地铺名城快餐店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蓬江区名成美食餐厅,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吉利街头1号首层2-3 A-E轴。

二、调处情况

       接到你的投诉,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你反映的蓬江区名成美食餐厅检查。经查,该店从事餐饮项目,经营时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店铺门口地面有冲洗痕迹。据经营者称,其在经营时清洗肠粉机后,再用洗洁精清洗地面,从而形成水迹。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其加强环保管理,保证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请于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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