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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20-09-14 打印】 【 关闭

肖先生:

       您于2020年7月9日通过来访(蓬环访字[2020]0003号)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反映碧桂园滨江天际工地打桩机排放黑烟的问题。我们于2020年7月24日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2020年8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已到市民反映的地点进行检查,该处工地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名称为江门市滨江新区陈垣路(龙腾路~滨江大道)工程,施工单位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打桩机正在运作。

       经查,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向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提交了步履式柴油锤的进场报审表,但未向我局提交申请使用步履式柴油锤的手续。我局执法人员已将市民的意见向该工地负责人反映,责令其加强管理,并立即撤除步履式柴油锤,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020年9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江门市滨江新区陈垣路进行复查,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停止施工。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议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3291965)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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