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您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来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关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工业区江门市力能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高污染镍镉电池,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投诉事项,于2月9日转交我局,我局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我局将于2022年4月9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投诉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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