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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19-02-15 打印】 【 关闭

投诉者

您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反映江门市百得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的信访事项已经收悉,我局已接受并受理,现将调处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反映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名称江门市百得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工业区主要从事易拉罐体金属件制造项目

二、处理情况

接到的举报,2019年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江门市百得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中,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检查时该厂周边未有明显异味,标准排污口外排废水为无色无味状态。

我局委托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厂排水口、排气口对该厂外排废水、外排废气进行采样监测

根据《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HC[2019-01]071)显示,该厂外排废气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铬、总锌等指标均未超过应执行的排放标准

下一步,我局加强对江门市百得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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