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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18-08-10 打印】 【 关闭

 

信访人

你于20187月5日通过信件向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反映兴华苑47号106商铺撸火记烧烤店空调噪音扰民的信访事项,我们2018710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兴华苑47号106商铺撸火记烧烤店经营主体为蓬江区撸火记烧烤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40703MA4WX01W1M,经营者是安秀丽,主要从事餐饮服务项目。

二、调处情况

2018年7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蓬江区撸火记烧烤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店开门经营中空调外机设置该店二楼兴华苑小区相邻。我已委托有CMA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该空调外排噪音进行监测,因不符合检测条件,无法对其空调外排噪音进行监测。当日,我对该店涉嫌拒不改正责令停止经营产生油烟餐饮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间,该店已暂停营业无法空调外排噪音进行监测

下一步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蓬江区撸火记烧烤店的监管力度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蓬江区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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