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蓬环听告字﹝2018﹞66号】不服,于2018年8月21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蓬江区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案由:江门市蓬江区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规定被蓬江区环境保护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9:30
听证会地点:蓬江区环境保护局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
申请旁听时间:2018年9月6日至9月10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