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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18-10-19 打印】 【 关闭

 

环保青年志愿者:

您于2018年8月6日通过来信向我局反映广东省韶关、惠州、河源、清远、梅州、肇庆、云浮、茂名、阳江、江门等市区存在石灰土立窑污染问题的信访事项,我们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接到您的举报,我局迅速派员检查,未有发现江门市蓬江区内有石灰土立窑行业的生产污染行为。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蓬江区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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