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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18-11-12 打印】 【 关闭

 


信访人

您于201895日通过信访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石门村蛇山石场塑料厂污染事项。我们于2018年926日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处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蓬江区德信塑料厂,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六坊蛇山石场 ,主要从事塑料粒加工项目

二、调处情况

20181016日我局联合荷塘镇环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到该处检查。没有生产部分生产设备已搬迁。2018年11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到该处现场复查,仍未发现有生产,现场向该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进行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不定时对该处进行检查,如发现该处恢复生产将及时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蓬江区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12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329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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