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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18-12-07 打印】 【 关闭

 

 

 

 

信访人

您于2018年116日通过来电反映蓬江区荷塘镇雷步村西江桥脚叶蓬头15号无名工厂废气污染事项,我们2018118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事项反映的西江桥脚叶蓬头15号无名工厂为无名压铸厂,地址为蓬江区荷塘镇雷步村西江桥脚叶蓬头15 ,经营金属制品加工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处理情况

2018117日我局工作人员到该处检查检查期间该处正在生产,现场无负责人在场,未提供经营者相关信息,该处从事铝制品压铸加工,使用生物质颗粒作燃料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处经营项目未取得营业执照及环保审批文件,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已责令该处停止生产,并移交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对该处进行查封

  1. 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该事项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蓬江区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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