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蓬江区容本生硅胶加工场年产硅胶制品3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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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蓬江区容本生硅胶加工场年产硅胶制品3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蓬江区容本生硅胶加工场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叶蓬头坊一巷19号之六 |
环评机构 | 广东泛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