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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江门市坚尼士电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27 打印】 【 关闭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关于江门市坚尼士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微电机100万台、小家电100万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蓬环审〔2024〕143号

2024年10月18日

江门市坚尼士电器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棠路52号嘉应科创园13栋厂房自编01,模具车间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棠路52号嘉应科创园14栋厂房1楼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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