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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4 打印】 【 关闭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江蓬环罚听公〔2020〕13号

       江门市蓬江区东美联工艺制品厂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0﹞32号】不服,于2020年9月3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唐学如〔江门市蓬江区东美联工艺制品厂(普通合伙)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0﹞33号】不服,于2020年9月3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上述两当事人的听证申请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其中,由于上述两当事人的申请听证事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具有直接关系,经研究,为利于充分听取意见和了解案件事实,决定合并举行本次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蓬江区东美联工艺制品厂、唐学如〔江门市蓬江区东美联工艺制品厂(普通合伙)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江门市蓬江区东美联工艺制品厂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版)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唐学如〔江门市蓬江区东美联工艺制品厂(普通合伙)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1503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

       申请旁听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1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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