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18 打印】 【 关闭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江蓬环罚听公〔2021〕2号

      江门市佳友实业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0﹞61号】不服,于2021年1月14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李克兵(江门市佳友实业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0﹞62号】不服,于2021年1月14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上述两申请人的听证申请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其中,由于上述两申请人的申请听证事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具有直接关系,经研究,为利于充分听取意见和了解案件事实,决定合并举行本次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佳友实业有限公司、李克兵(江门市佳友实业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江门市佳友实业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李克兵(江门市佳友实业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9:0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1503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

      申请旁听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