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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18 打印】 【 关闭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江蓬环罚听公〔2021〕3号

      江门市荣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1﹞2号】不服,于2021年2月7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朱荣浩(江门市荣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1﹞3号】不服,于2021年2月7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上述两申请人的听证申请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其中,由于上述两申请人的申请听证事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具有直接关系,经研究,为利于充分听取意见和了解案件事实,决定合并举行本次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荣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朱荣浩(江门市荣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江门市荣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朱荣浩(江门市荣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1503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

      申请旁听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4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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