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江蓬环罚听公〔2023〕2号
江门市蓬江区和协木工艺厂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3〕9号)不服,于2023年6月30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上述申请人的听证申请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蓬江区和协木工艺厂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江门市蓬江区和协木工艺厂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0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1503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
申请旁听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