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8〕244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科办高〔2017〕55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1226号)的相关要求,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开展2018年度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江门市众创空间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申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按照附件1或2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程序
(一)备案。提前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并获得备案号。
(二)申报。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相关内容并按附件清单上传有关材料。提交后经各级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送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三)审查推荐。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盖章)连同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4)送市科技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直接由主管部门行文报送。
三、申报时间
(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登记备案常年受理(除年度统计数据整理期间关闭外)。
(二)网上填报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30日23:00
(三)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10月10日18:00
四、纸质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有目录、页码、盖章,)上报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0月16日汇总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另申报单位自存4份申报材料作为评审需要,页码、内容要保持一致。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