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第113号
近期,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1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中山市方洲保健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安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京都安顺堂牌维D3钙咀嚼片(无糖型),灰分检出值为70.5%。标准规定为≤65.0%。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二)中山市辰星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维莱营健高科有限公司生产的哈贝高®左旋肉碱几丁聚糖胶囊,水分检出值为9.6%。标准规定为≤8.0%。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如下:
(一)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9月7日前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保健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国家保健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注:转载网站: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链接:http://www.gd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sjzz/s8216/201708/341004.htm;转载时间: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