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8年 第34号
为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工作。本次专项抽检以我省辖内较大规模商场超市、大型餐饮单位、大型批发市场、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盐、食用农产品等17个食品品种。本次抽检共计99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饼干48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74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7批次,不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调味品10批次,肉制品85批次,乳制品35批次,饮料80批次,速冻食品3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3批次,糖果制品5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0批次,酒类47批次,糕点277批次,食盐20批次,食用农产品2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饼干不合格2批次:1.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四会广场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新盟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25日生产、规格为360克/袋的菓子町园道-芝麻味苏打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4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5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东华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来利洪饼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3日生产、规格为540克/袋的香葱苏打饼干Scallion Soda Biscuit,霉菌检出值为9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0.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佛山市南海区汇万家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21日生产、规格为118克/袋的黑加仑味李果,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100CFU/g、840CFU/g、2700CFU/g、1600CFU/g、1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鹤山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富新园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6日生产、规格为180克/瓶的甘草黄皮,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400CFU/g、850CFU/g、1700CFU/g、13000CFU/g、25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4批次:1.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真滋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8日生产、规格为400克/袋的咸干花生,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65CFU/g、<10CFU/g、1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三水文利源食品厂2017年12月18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甜酒花生,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50CFU/g、880CFU/g、<10CFU/g、21CFU/g、3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君悦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惠州市谷瑞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25日生产、规格为160克/瓶的悠米南瓜籽仁,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10CFU/g、980CFU/g、<10CFU/g、12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肇庆市益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杨锝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3日生产、规格为253克/袋的奶盐味花生,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310CFU/g、<10CFU/g、490CFU/g、<10CFU/g、6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80207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80207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2月07日
(注:转载网站: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链接:http://www.gd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sjzz/s8213/201802/352981.htm;转载时间: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