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等19家企业的19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
(转载网站: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链接:http://www.gd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sjzz/s8228/201712/349980.htm;转载时间: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