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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五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7-09 打印】 【 关闭

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1

江南

周玉兰

申请人

440701********0641

退休

美景里46号204

1

1331.53

实物配租

2

江南

陈少妹

申请人

442824********1745

江门市蓬江区尚阳美食有限公司

江海一路104号702

1

1787.5

实物配租

3

江南

王凤香

申请人

220421********1147

退休

金河湾10幢401

1

1425.73

实物配租

4

礼乐

陈良渡

申请人

440721********6231

灵活就业

礼乐威西接龙里47号

3

1500.36

实物配租

江海22712

陈志健(精神二级)

罗木蕊

夫妻

452426********5484

灵活就业

陈志健

父子

440702********1552

5

外海

黄启健

申请人

440702********1815

江门市双龙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

外海大园直街横巷10号

2

1723.85

实物配租

黄晓耀

父子

440704********1819

学生

黄庆宜

父子

440711********3353

退休

邓小珠

母子

440701********3328

退休

经审核,以上5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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