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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公租户名单公示(家庭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2-04-21 打印】 【 关闭

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备注

1

蓬江区

刘经行

申请人

441722********6952

江门市公安局环市派出所

福泽园11幢之二1104

3

966.67

实物配租

北区52.81㎡

两房型

刘宝怡

子女

441781********6927

学生

刘双仪

子女

441781********6921

学生

2

江海区

张啟梅

申请人

522121********4847

江门市安诺特炊具制造有限公司

江海区惠泽园8幢205

3

2120.67

实物配租

南区55.29㎡

两房型

吴太阳

夫妻

362132********5915

台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吴南山

母子

360731********5954

学生

经审核,以上2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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