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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预警信息(2024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 2024-06-25 打印】 【 关闭

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我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防控能力,帮助企业更好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更高质量拓展国际市场,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为创新主体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借鉴。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海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韩国某公司诉浙江某能源公司专利侵权案(专利类)

  【案情摘要】

  2019年3月,韩国某公司以浙江某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USITC)提起请求,要求USITC进行调查并发出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令,同时以相同理由向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案发后,浙江公司主动应对,积极准备现有技术证据等材料。

  2019年6月,浙江公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和上诉委员会(以下简称PTAB)提出涉案专利无效请求。2020年6月,USITC发布调查结果,裁定浙江公司未构成侵权并终止调查。2020年12月,PTAB复审认定韩国公司专利相关权利要求无效。2020年至2021年间,韩国公司不服USITC、PTAB裁决结果先后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交上诉申请。2021年7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维持USITC作出的不侵权认定。2022年6月,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维持PTAB对涉案专利相关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至此,韩国公司发起撤案动议,向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该案是浙江新能源领域企业胜诉的典型案例。企业针对控方请求,沉着应诉,及时收集固定相关抗辩证据材料,用好PTAB多方复审程序,对涉案专利相关权利提出无效宣告,历经二审纷争,最终成功维权,为新能源企业海外维权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案例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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