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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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组干[2012]47号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
经区委研究,同意:
陈小平同志任江门市蓬江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江门市蓬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
罗家国同志任中共江门市蓬江区纪委(区监察和审计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段大明同志任中共江门市蓬江区纪委(区监察和审计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唐艳喜同志任中共江门市蓬江区纪委(区监察和审计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中共江门市蓬江区纪委(区监察和审计局)信访室主任的职务;
陈永红同志任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区剑青同志任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区万胜同志任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敏同志任中共江门市蓬江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柏松同志任江门市蓬江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组织部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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