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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锦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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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江组干〔2016〕92 号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

  经区委研究,同意:

  石锦明同志任中共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党组书记;

  区万胜同志任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免去:

  林贤光同志的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职务;

  区万胜同志的中共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组织部

  2016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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