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方案》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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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9〕23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我区公共文化事业建设三年工作方案,编制了《江门市蓬江区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本《方案》主要依据是《江门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方案》。
《方案》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二是主要任务;三是工作措施;四是蓬江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清单。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完成的时间安排。
主要任务包括加强非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群体)保护 、推动文旅结合,增强非遗传承活力、加强非遗宣传范围,扩大非遗影响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等五个方面具体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职责、加强督导检查等三个方面。
《江门市蓬江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清单》是根据《方案》,对有关任务进行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政策原文:
//m.jmsqyfw.com/gkmlpt/content/2/2016/post_2016259.html#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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