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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方案》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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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蓬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提高建筑能效,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化石类能源消耗,制定了《江门市蓬江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所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利用太阳能、风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对建筑进行制冷采暖、热水供应、供电照明和炊事用能等。蓬江区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应结合目前的技术水平,因地制宜,主要以利用太阳能对既有建筑进行制冷、热水供应、供电照明为主。

  《方案》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目标任务;三是实施范围;四是工作分工;五是保障措施。

  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目标任务中主要的指标任务是从2020年开始,蓬江区力争每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2兆瓦以上。

  实施范围重点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学校、办公楼、体育场馆、医院、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为主。

  工作分工主要以建筑业主主管部门对应推进太阳能建筑应用工作,宣传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部门、各镇街共同开展。

  保障措施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做好工作总结及材料报送,区政府对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情况每年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政策原文:

//m.jmsqyfw.com/gkmlpt/content/2/2079/post_2079597.html#5242

图解:

//m.jmsqyfw.com/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079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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