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会展及文体竞技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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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区制定的《江门市蓬江区会展及文体竞技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对我区优质会展企业和大型文体竞技活动的引进和落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新形势,发展好蓬江区会展及文体竞技产业,经过广泛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制定了《江门市蓬江区会展及文体竞技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称“扶持办法”)。
二、目标任务
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机遇,依托广东珠西国际会展中心、江门体育中心等场馆资源,加大对会展及文体产业领域的招商力度,营造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吸引会展企业和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落户蓬江,积极推动会展产业、“体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补充完善展会的扶持细则
一是重新制定对展会的扶持内容:1.对于获得《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商务局支持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商务服贸〔2020〕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补贴的专业贸易类展览项目,展览特装面积达到展位总面积50%以上的,按照每个展位(标准展位3×3㎡/个,特装展位按3×3㎡折算成标准展位个数)500元的标准,给予特装展位资金扶持。本项扶持金额包含扶持对象所获《若干措施》场地租金补贴,单个申请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80万元。2.对于在本办法实施之后,连续3届获得特装展位资金扶持的展览项目,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扶持。
二是将“对新引进展览企业的扶持”“对会展人才的激励”内容进行精简和删减。
三是对“会展经济推介活动的扶持”扶持对象、扶持条件及扶持措施等内容进行完善。
(二)补充完善支持大型文体竞技活动发展的细则
对大型文化活动、正式和非正式体育赛事(竞技活动)的扶持条件进行了补充,调整并明确了各项扶持金额的最高限额。
(三)补充完善资金来源及申请程序
一是对“资金来源”内容进行精简和删减。
二是完善申请程序。增加主办方申请展会、会展经济推介活动及大型文体竞技活动扶持申请备案时提交材料的时间限制: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在举办相关活动前2个月,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区会展及文体竞技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备案。
三是完善申请扶持程序。增加主办方申请扶持资金提交材料的时间限制:申报单位须在相关活动结束3个月内,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扶持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提交区会展及文体竞技工作小组审议并确定扶持金额后,报区政府批准兑付。
四、注意事项
(一)对未履行本办法约定的有关书面承诺的企业,要求其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本办法扶持资金的企业(个人),一律依法全额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办法对展会、大型文体竞技活动的扶持资金不得超过主办方或承办方举办项目的实际支出总费用。
(三)企业或个人同时申请本办法所涉及扶持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重复的,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办法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四)本扶持办法自2021年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正式施行后原《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会展及文体竞技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61号)同时废止。
政策原文://m.jmsqyfw.com/zwgk/zcfg/zfwj/content/post_2231878.html
音频解读://m.jmsqyfw.com/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231870.html
图片解读://m.jmsqyfw.com/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231872.html
解读: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咨询方式:0750-822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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